Research on the Integration Path of Red Legal Figures into the Holistic Legal Education System Across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er Education

Abstract

Under the policy guidance of “holistic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construction across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er education”, legal education—as a core component—faces deep-seated contradictions including fragmented educational stages, superficial value identification, and disjointed resources. Red legal figures, as pioneer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s legal system development, embody political, historical, and educational attributes through their ideas and practices, offering unique solutions to these challeng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piritual characteristics of red legal figures and explores integrated approaches to cross-stage curriculum design, innovative teaching methods, and systemic safeguards. The study aims to provide historical insights and practical solutions for legal education in the new era, fostering the development of ethically and legally competent individu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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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 Y. and Xu, M.M. (2025) Research on the Integration Path of Red Legal Figures into the Holistic Legal Education System Across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er Education . Open Access Library Journal, 12, 1-8. doi: 10.4236/oalib.1114015.

1. 引言

法治教育是培养青少年法治观念、塑造其正确价值观的关键环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1]。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旨在打破各学段之间的壁垒,构建一个连贯、系统且具有递进性的法治教育体系,使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逐步深化对法治的认知与理解,形成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提升良好的法治素养[2]。然而,当前我国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困境,严重阻碍了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红色法律人物在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历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以坚定的信仰、卓越的智慧和不懈的实践,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3]。这些红色法律人物的事迹和精神,不仅是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宝贵的教育资源。将其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中,能够为解决现有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吸引力与感染力,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有力支撑。

2. 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现实困境

() 学段衔接的断裂化与思政逻辑缺失

小学阶段法治教育侧重生活规则认知,但缺乏法理启蒙与思政情感培育。例如,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多通过“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财物”等日常行为示例教学,仅停留于规则表面,未关联“党的领导下法治建设的人民性”这一深层逻辑。中学阶段停留于法律概念讲解,忽视与小学的衔接及价值内化。以初中《道德与法治》为例,教材虽涉及宪法、民法等基础知识,但教师教学中偏重知识点的背诵,未引导学生从“党史视角”理解法律的政治底色,未阐释新中国法治建设如何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完善。大学阶段偏重理论讲授,与中学、小学的知识连贯性不足,且实践应用疏离。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以部门法理论为主,缺乏“红色法治实践与当代思政教育结合”的专题内容,导致学生难以形成贯通的法治认知体系[4]

() 价值认同的浅表化与政治引领不足

学生普遍存在“知法而不信法、学法而不用法”的认知脱节,根源在于法治教育中思政元素融入不足。教学过于注重法律知识的单向灌输,忽视通过红色法治人物事迹培养“法治信仰”与“政治认同”。例如,在讲解“司法公正”时,若仅列举现代案例,学生难以直观感受“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性”,更无法从内心认同“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种“去历史化”的教学模式,导致法治教育沦为单纯的知识传授,背离了思政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 教育资源的碎片化与本土文化缺失

现有法治案例库多聚焦社会热点与西方案例,缺乏系统性政治引领与本土文化支撑。例如,在分析“程序正义”时,教师常引用西方法学理论或国外司法案例,却极少提及梁柏台在中央苏区首创的“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等制度创新。红色法治资源挖掘不足,导致学生难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脉络中汲取思政养分,无法理解“中国法治模式为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时,碎片化的案例选择割裂了法治发展的历史连续性,使学生对本土法治文化缺乏认同感。

3. 红色法律人物在法治教育中的价值分析

() 政治价值

红色法律人物的政治价值不仅在于印证既有命题,更在于其揭示了法治实践中政党伦理与法律理性的辩证统一。以董必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思想为例,其突破性在于在革命语境中构建了规范治理的范式,这种将革命暴力纳入法治轨道的尝试,实际上完成了从“破旧”到“立新”的政治哲学转换。谢觉哉查处瑞金案件时展现的司法智慧,本质上是对“人民司法”政治承诺的制度化兑现,这种实践智慧远比简单说教更能揭示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本质。

() 历史维度

红色法律实践的历史价值需要置于现代性转型的宏观视野中审视。梁柏台的立法实践不仅填补了苏区法律空白,更创造了“革命法制”这一独特的法律现代性范式。马锡五审判方式与当代智慧法院的对比研究,若仅停留在技术层面则失之肤浅,其深层价值在于揭示司法群众路线从物理空间到数字空间的范式迁移。这种历史分析应当突破线性叙事,着力展现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传统资源的创造性转化机制。

() 教育价值

红色法律人物的教育价值在于其构建了“经验–认知–信念”的三阶传导模型:通过故事化叙事激活情感认同,借助案例教学培养批判思维,比如梁柏台劳动法中的权益平衡艺术,最终通过理论思辨完成价值内化。这种教育设计突破了简单分层逻辑,形成了价值生长的有机生态系统。

4. 红色法律人物赋能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实践路径

() 课程内容一体化设计:分层递进的教学体系建构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科学设计课程内容是提升教育实效性的核心[5]。构建分层递进的教学体系,契合不同学段学生认知特点,能循序渐进培养其法治素养与家国情怀[6]

1) 小学段:情境化启蒙,播撒法治种子

小学是价值观初步形成期,将法治启蒙融入道德与法治课十分关键。“红色法律小课堂”以故事化叙事搭建法律与生活桥梁,如讲述革命时期根据地孩子遵守土地分配规则的故事,让学生理解法律作为特殊规则的权威性。

通过“红色法律人物故事汇”,鼓励学生收集分享故事,锻炼表达能力,加深对人物精神的认知。“模拟小红军法庭”借助VR技术还原司法场景,学生扮演角色体验审判流程,感受法律庄严公正,形成“法律保护人民”的初步认知。活动前学习基础法律知识,活动后讨论总结,强化教育效果。

2) 中学段:历史化深化,厚植法治根基

中学是学生知识储备与思维能力提升期,历史课增设“红色法治史”模块,助其从历史角度理解中国法治发展。讲解《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引导学生回顾历史背景,剖析其在保障权利、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如保障选举权对民主意识觉醒的影响及与现代法治的联系。分析“三三制”原则时,通过小组讨论挖掘其对当代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增强学生政治参与意识。

政治课结合红色法律人物事迹解读“全面依法治国”逻辑。以谢觉哉查处贪污案为例,剖析“司法为民”与“程序正义”的体现,让学生明白二者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宗旨与保障。

“红色法律人物年谱编纂”项目,要求学生收集人物资料,提高信息整合能力,了解其法治贡献。“法治事件影响分析”项目引导学生研究事件对当时社会及后世法治的影响,培养历史思维与问题分析能力。

3) 大学段:理论化升华,铸就法治信仰

大学是学生专业素养与学术能力提升期,法学专业课程系统讲授红色法律人物法治思想,丰富学生知识体系,培养研究能力。开设“董必武法治思想研究”等专题课程,邀请专家讲座,拓宽学术视野。引导学生从法理层面剖析“党的领导与法治实践统一”内涵,探讨现代法治建设中坚持党的领导的路径,培养政治素养与法治思维。

支持学生开展实证研究,例如围绕“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基层法院的当代实践”等课题展开深入调研。学生通过实地走访基层法院、收集典型案例数据,系统分析这一审判方式在新时代司法实践中的适应性及其面临的挑战,进而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建议。在研究“梁柏台立法思想”课题时,引导学生运用比较研究方法,深入剖析红色立法理念与现行法律条文的内在联系与差异,探索将红色法治智慧创造性转化为现代立法技术的可行路径。通过此类实证研究,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深度融合,更能产出一批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青年智慧。(见表1)

1. 红色法律人物精神特质的跨学段教育要素转化表

精神特质维度

教育要素载体

小学段(启蒙层)

中学段(深化层)

大学段(思辨层)

法治信仰

人物名言、法治理论文献

选取简短名言,通过故事化解读传递法律权威概念。

结合历史背景分析名言内涵,理解法治信仰的实践意义。

系统研究人物法治理论体系,探讨其对当代法治建设的指导价值。

价值取向

司法为民案例、公平正义实践故事

讲述红色法律人物为群众解忧的故事,培养“法律保护人民”的情感认同。

分析红色法律人物的担当精神,理解“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

研究“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结合当代司法改革论证价值取向的时代演进。

实践创新

革命根据地法治制度、现代司法改革案例

通过红色法律人物的动画演示,理解规则制定与社会秩序的关系。

调研红色法律人物的创新实践,撰写调研报告。

对比研究不同历史时期法治创新的共性规律,提出新时代法治实践路径。

() 教学方法创新:沉浸式资源与协同平台建设

1) 跨学段数字资源库建设

依托“数字法治”优势,开发分层标注的红色法律人物资源库,为不同学段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资源。(见表2)

小学版以故事化视频、互动绘本为主,兼顾趣味性与互动性。制作5~8分钟的动画故事,以红色法律人物为主角,用生动情节和可爱形象吸引学生。互动绘本设置点击弹出知识介绍、小游戏等环节,让学生积极参与,增强学习效果。

中学版集成案例解析与历史影像,注重知识深度与广度。收集红色法律人物参与法律活动的照片、纪录片片段等历史影像资料,让学生直观感受历史氛围。对案例详细解析,涵盖背景、法律问题、解决过程和依据,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知识与法治精神。

大学版提供判词数据库与学术研究成果,满足学术研究需求。建立判词数据库,收录红色法律人物经典判词并专业解读分析,为学生提供丰富资料。整合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成果,方便学生查阅参考,拓宽学术视野。

融入红色法治人物资源,如梁柏台,制作“虚拟重走中央苏区司法之路”VR 课程,增强地域文化贴近性。学生可身临其境感受中央苏区司法机关工作环境与审判场景,了解司法制度与流程。设置互动任务,如模拟参与案件审理、与虚拟角色交流,让学生深入体验历史。建立资源动态更新机制,结合新时代法治实践,补充“民法典实施”等案例与红色法律人物精神的关联分析,让学生理解其当代价值。

2) 实践基地与协同平台搭建

联合司法机关、革命纪念馆共建“红色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提供真实学习场景。设计“法治人物寻访”研学路线,学生实地走访红色法律人物工作生活之地,如故居、司法机关旧址,邀请专家学者或讲解员介绍其生平事迹与法治贡献,让学生直观感受精神风貌。“模拟庭审体验”研学路线让学生在实践基地模拟法庭审判,了解庭审程序与法律适用。

组织大中小学学生共同参与实践活动,促进交流合作。带小学生参观法院时,安排大学生讲解红色法律人物司法故事,用简单易懂、生动有趣的方式激发小学生对法治的兴趣。中学生编排“法治案例情景剧”时,邀请小学生和大学生共同参与。小学生扮演简单角色,体验表演乐趣;大学生在剧本创作、表演指导上发挥专业优势,帮助中学生理解演绎案例,融入谢觉哉司法理念,让观众感受司法为民精神。

2. 分学段课程内容与实施方式对照表

学段

核心目标

课程形式

衔接逻辑

小学

规则意识启蒙与情感共鸣

情境化微课、绘本、角色扮演

以故事为载体,从“具体行为规范”到“初步法治认知”,为中学段奠定情感基础。

中学

法治思维培养与历史关联

学科融合专题课、项目化学习

结合历史事件与现实案例,从“现象分析”到“逻辑推演”,衔接小学情感认知与大学理论建构。

大学

法治理论升华与实践创新

实证研究、学术论文

基于中小学基础,从“理论体系研究”到“实践问题解决”,形成“认知–实践–创新”的闭环。

建立“大手拉小手”红色法治学习共同体,高校学生与中小学生结对开展活动。故事接力讲活动中,高校学生先讲红色法律人物故事开头,引导中小学生续讲,最后总结点评,锻炼学生表达与想象力,加深对人物的了解。法治手抄报共创活动让不同学段学生共同设计制作,高校学生在内容策划、资料收集上提供帮助,中学生负责排版绘画,小学生参与简单装饰。模拟法庭活动中,高校学生担任法官、律师等重要角色,中学生扮演当事人和证人,小学生担任陪审团成员,实现跨学段知识传递与情感共鸣。

() 保障体系建构:师资培训与评价机制创新

1) 分层培训体系:精准赋能教师成长

小学教师参与“红色法律人物故事教学法”工作坊。教育专家和优秀教师示范教学,传授故事选材、叙事技巧、情境创设及低龄学生情感引导策略。选材上,指导教师挑选适合小学生的故事,如情节简单、主题明确的红色法律人物童年故事;叙事时,教授运用生动语言、丰富表情和肢体动作吸引学生;情境创设方面,引导教师模拟故事场景,让学生融入其中;情感引导上,帮助教师通过故事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和爱国情感。

中学教师参与“法治历史与案例教学”专项研修,着重提升历史语境解析能力与法理逻辑推演水平。研修体系包含三个维度:系统研习中国法治发展脉络,重点把握红色法治文化基因;通过红色法律人物典型案例剖析,掌握历史背景与法理逻辑的关联分析方法;邀请法学界专家开展前沿成果与教学策略专题分享,并设置案例研讨与教学反思环节促进经验共享。

高校教师则聚焦“红色法治理论创新与应用”学术工作坊,着力推进理论研究成果向课程资源的转化。活动设置双轨机制:一方面邀请国内外权威学者进行主题报告,解读红色法治理论的最新学术动态与核心争议问题;另一方面构建教师学术共同体,通过合作研究推动理论创新,并建立研究成果与课堂实践的转化通道。

为构建全学段协同发展机制,通过建立“跨学段备课共同体”,定期开展主题式教研活动。以“梁柏台劳动法实践”教学为例,形成三级递进式教研模式:小学教师侧重劳动者权益认知启蒙,设计生活化教学场景;中学教师侧重历史背景解析,通过时空坐标定位劳动法发展脉络;高校教师侧重法理价值阐释,引导学生探讨历史实践对当代劳动法体系的启示。这种分层设计使不同学段的教学目标形成逻辑闭环,有效提升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连贯性[7]

2) 多元评价机制:全面考量学生素养

小学阶段通过课堂表现和活动参与度评价规则意识养成。观察学生在课堂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讨论互动表现,在“红色法律人物故事汇”“模拟小红军法庭”等活动中,评价参与积极性、团队协作能力及对规则意识的理解应用能力。

中学阶段结合调研报告和项目成果评价法治思维与社会责任感。在“红色法律人物年谱编纂”“法治事件影响分析”等跨学科项目中,评价学生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对社会的关注和责任感。

大学阶段依据学术论文和实践报告评价法治信仰与创新能力。在学生开展“马锡五审判方式在基层法院的应用现状”“梁柏台立法理念与《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等实证研究时,评价研究方法科学性、成果创新性及法治信仰和职业伦理。

引入“法治素养成长护照”,利用区块链技术记录学生从小学到大学的法治学习轨迹。详细记录实践活动参与、知识技能掌握、价值观念形成及成果。如小学参与红色法律故事表演、中学参与法治调研项目、大学发表学术论文等。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确保记录真实可靠,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客观依据,为教育者调整教学策略提供数据支持。

为构建跨学段教学反馈体系,采用问卷调研与访谈结合的方式收集师生反馈。分学段设计调研工具:针对学生群体侧重考察对教学主题的认知程度、兴趣点及学习障碍;面向教师团队则重点了解课程实施中的难点、教学资源需求及教学效果自评。在此基础上,选取代表性师生开展深度对话,挖掘表面反馈背后的深层诉求。

建立周期性教学研讨制度,通过数据分析与经验共享形成改进方案。当遇到学生理解障碍时,采取调整教学内容与方法、增加典型案例解析或设计模拟实践等措施;针对教师反映的教学资源短缺问题,通过扩充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搭建虚拟仿真实验平台或深化校地合作实践基地建设等方式予以解决,确保红色法治教育资源向育人实效的有效转化。

5. 结论与展望

红色法律人物作为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者,其精神特质与实践经验蕴含着独特的教育价值。通过深入挖掘其法治思想,以分层递进的课程体系设计为基础,结合教学方法创新与保障机制完善,可系统解决法治教育中学段割裂、价值认同不足等核心问题,以推动法治教育从知识传授向价值塑造转变,显著提升教育实效性。基于此,未来发展需强化三方面建设:一是融合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智能学习平台与VR/AR教学资源以增强教学互动;二是构建大样本数据库,通过长期追踪评估验证教育成效;三是推动红色法治精神的时代转化,将其与网络治理、生态保护等当代议题相结合。这些举措将为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提供有力支撑,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基金项目

① 2023年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红色文化资源融入大中小学思政课法治教育一体化研究》(145387);② 2023年绍兴市课程思政专项课题《红色法律人物赋能法学课程思政教学设计与实践》;③ 202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红色法律人物赋能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路径构建研究》(KT2025178)。

Conflicts of Interest

The authors declare no conflicts of interest.

Appendix (Abstract and Keywords in Chinese)

红色法律人物资源融入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路径研究

摘要:在“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政策导向下,法治教育作为核心环节面临学段衔接断裂、价值认同表象化、资源碎片化等深层矛盾。红色法律人物作为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的先驱者,其思想与实践蕴含的政治性、历史性、教育性特质,为破解上述难题提供了独特路径。本文从红色法律人物的精神特质解析出发,探索跨学段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创新与保障体系建构的一体化路径,旨在为新时代法治教育提供历史镜鉴与实践方案,助力培养德法兼修的时代新人。

关键词:红色法律人物,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

Conflicts of Interest

The authors declare no conflicts of interest.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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